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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人權法治公民教育實踐研習」暨「兒童權利公約教育人員研習」

類別:學務 張貼者: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5-20 14:05:23 點閱: 152 (1464.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2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5800413K號函辦理。
二、 為推廣《兒童權利公約》CRC,增進學校教育人員行使職權時, 應符合 CRC 有關兒少權利保障之規定,積極籌劃、推動及執行 CRC 規定事項,以提升教育人員認知與教育訓練,全面落實兒少權利之保障,特辦理旨揭研習。
三、 研習日期:115年6月2日(星期二)8時30分至16時30分。
四、 研習地點:南北管音樂戲曲館地下一樓表演廳。
五、 參加對象:全縣國中小學務人員、校長或教師參加。
六、 參加研習人員請於115年5月25日(星期一)前逕至全國教師 在職進修網報名,課程代碼5584421,本次研習參加人數以100人為限,額滿後不再受理報名。。
七、 請貴校惠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 6小時。本研習全程參加之輔導人員,得計入輔導人員在職訓練研習時數「乙、輔導議題研討與系統整合」採計6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