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 / 張貼者 生活教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5-26 18:26:23 點閱:29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4年5月15日府教特字第1140187694號函辦理。
二、因應「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於112或113年度修正法規,爰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配合現行法規,調整本手冊部分內容,並重新掛載於網站(下載連結: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GenderCase/12/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