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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 114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 學金辦法」(新竹

類別:獎助學金 張貼者: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3-07 10:46:05 點閱: 233 (1307.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陸續公告 欲申請請截止日前5日洽教務處註冊組

1.新竹縣114學年度第2學期「新竹縣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 學金辦法」符合資格學生依限提出申請 4/2前

申請資格(之):凡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