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8-16 21:48:46 點閱:74
資格條件
1.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同職務列等現職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學務處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其餘事項請參閱彰化縣政府徵才公告訊息
彰化縣政府機關徵才、約聘與錄取公告系統-遷調作業公告-遷調作業公告